正義之劍

從 Google借張Metallica 的 CD 封面當首圖,來源網站已經掛了,若有侵權請賜知!
死刑存廢已經是老到不能再老的辯論題目了,這化石級的考古題,還能被拿來炒實在讓人覺得意外。雖然大部份所謂先進的國家(例如歐盟),是傾向廢止的,但台灣似乎頗不以為然,甚至那些主張廢除死刑的人權團體,還被貫以偽善之名,甚至受到人身的威脅。其實若為求公平,以命抵命本是天經地義,沒什麼好說的,正義女神不握著正義之劍以誅不義嗎?若作惡不用付出代價,我們老實工作,作個好人豈不都成了笨蛋,要給那些不勞而獲的壞人佔便宜。所以為民除害,本來就每個好國民應盡的義務,若知道誰惡貫滿盈壞人,揍他兩拳也是剛好而已,何況執國家公器的政府。對那些罪不可赦的死刑犯仁慈,就是對自己殘忍?這些我也都同意,社會需要正義,一點都沒有好質疑的,真正的問題是什麼才是正義?誰真有能力用判斷一個人生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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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美不可得的絕對正義
如果有個人(我們假設他是全能全知的神),可以洞悉人間發生的一切,睿智的權衡輕重,作出完美的判斷,以他為基準,絕對正義得以存在,世人能依其生活,人人將能公正平等的生存,並且善惡有報。就算以色列跟巴基斯坦,也應該可以坐下來好好的談一談,真理越辯越明,最後一定能找到一個公平合理方法,解決他們千年的仇恨,貓跟老鼠也該好好的坐下來談,如何和平共處,在這美麗的世界裡,世間就不再會有不平,沒有人會覺得委曲。

人人都是基準的相對正義
然而這烏托邦式的絕對正義,似乎從來沒有在人類歷史上出現過,在現實世界裡,並沒人人都可以信服絕對正義,只有以人為中心的相對正義。更諷刺的是這些自訂的公平正義,像是掩蓋弱肉強食的華麗薄紗,讓那些滿手血腥暴主們,名正言順的用那把自己造的正義之劍,臉不紅氣不喘的行不義之事,那虛偽的劍身上,沾滿了無數的委曲血淚。

人身處不同立場就會有不同的正義觀,例如警察在路上取締擺攤的小販,是執行國家賦予的職責,那是執行社會正義,對小販而言,家中老小就靠他一個人吃飯,十歲就被迫出來工作掮起家計,不識字找不到工作,擺攤賺錢養活家人唯一的方法,這才是他的正義,那些為了業績不留活路的警察才是惡徒。在以個人為出發點的正義,都是相對正義,他們的交集是永無止境的鬥爭。真正的正義之劍只有全能的上帝才配擁有,凡人拿了他便就成了互相殘殺的凶器。所以永遠要謙卑的記住人的眼光侷促,當我們自以為是的高舉相對正義之劍,慶祝天道彰顯正義伸張時,可能不知不覺的成了下一個被懲奸除惡的對象。

最大公約數的有限正義
如果執行正義是如此困難的事,屬於神的絕對正義之劍又遲遲不肯現世,那我們是否就這樣放任惡人為非作歹,袖手旁觀?古代先聖先賢們早體悟了相對正義的可怕,絕對正義的不可得,所以他們創造了司法制度,用一個高過人甚至政權的規則,代替神聖的絕對正義之劍,避免以人為主的相對正義。因為司法必須超越人的意志,不受政權甚至民意的干擾,就算他犯了錯,法律的威嚴也不容被挑戰,否則退讓了一個字,就回到了以法官或執法者自由心証,相對正義的道路上了。

當然司法制度仍然是人為的,法條可能會有疏失,法官可能有誤判,法律充其量只能作為替代絕對正義的有限的正義。但至少法律在民主社會是經多數人同意,技術上是符合最多數公民認同的相對正義,而不是強勢族群以正義為名的骯髒手段。

殺了死刑犯是伸張正義,還是只為出一口氣?
再來談論死刑的問題開始,死刑的問題其實不在該不該殺人償命,而是在我們是否能做出一個絕對正確的判斷,代替上帝做出剝奪人生命的判斷,如果我們做錯了,這個的代價非常的高,無法用任何方法補償,那我們可能犯下比受刑人更不可饒恕的罪,因為我用國家公器殺人。

雖然惡徒的種種暴行,誰都義憤填膺想要他付出代價,但那些煽動人們的媒體抄手們,詳述其犯罪的惡行,極盡煽情能事,讓人忘卻自已並非全能全知,衝動的高舉相對正義之劍快意恩仇。說穿了這跟正義無關,不過是為了幫社會不安情緒找到救贖罷了。超然中立並且思慮慎密判斷過程,在這個集體決斷過程,反而聽不到聲音,你在水果報可以看到生動血腥的行凶過程,但如何推斷嫌疑涉案的証據及行凶動機卻是蜻蜓點水,幾筆帶過,反正能找個人出來給大家洩憤就好,最好還能拍到一段被家屬追打的鏡頭,故事就完整了。

那些被國家公器欺負,被全民背叛的人及其家人,除了自由或生命被剝奪,更還要背負著社會加諸的惡名,心中的委曲又豈會少於被害家屬?在這樣的時刻,那些明明享受鎂光燈所帶來的名利,大大消費了受害人及嫌疑人的媒體及砲嘴手們,在卻有又裝成一付人微言輕的無辜樣,把罪全推給了被逼著限期破案執法人員,這種有權無責的廉價的正義,才是真正的邪惡,而看了水果報生動的故事,跟著咒罵的我們,也是都成了的邪惡共犯。

我們無法保証自己永遠不會犯錯,所以永遠記得要留一個原諒的空間
我並不是反對死刑,拿生命作為某種懲罰的代價,如果加害人及被害人同意,那麼本來就是公平,但是如果有一方不這麼認為呢?我們是否有信心行使只有上帝才有的絕對正義之劍,剝奪他的生命呢?有一次去聽一場演講,主講人是一位德高望重的神學學者,在不耐煩的聽完一堆仁義道德之後,血氣方剛的小Lucas驕傲的舉起手想用一個問題去戳破這堆大道理,我說如果我們清楚的知道,殺一個人可以拯救千萬人,我們該不該這麼做,去救千萬人。神父並沒有被這問題擊倒,他頷首笑著說這個問題很好,事實上那是他學位論問的主題之一。他說千萬人當然是要救的,但就算是這樣,我們也不能用這個理由去殺掉一個人,因為那是人不被允許踰越的界限,一旦人可以有理由去決定別人的生死,那樣的後果是人無法承受的。神父沒有正面回答我的問題,讓我有些難以被說服。不過,十年之後我聽懂神父的意思了,人永遠都不該枉想得到那把傳說中的正義之劍,因為那是只能被神所執有的神器,而如果凡人拿著自己鑄造的正義之劍行義時,殺戮就不可能停止,真正的正義就離我們越遠。我們明明知道殺了他是最簡單的方式,卻也不該踰越那條界線。那才是人權團體不顧一切去護衛的底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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